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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 第2篇起重機械預防監(jiān)控管理措施模版 第3篇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第4篇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第5篇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樣的 第6篇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第7篇起重機械預防監(jiān)控管理措施 第8篇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管理措施 第9篇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管理措施規(guī)范 第10篇外租和分包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第11篇老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范

第1篇 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吊運方面的法規(guī)是進行起重吊運管理和保證安全作業(yè)的依據。現行的國家標準,主要有《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6720-86)、《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85)等。
(一)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為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管理,減少與防止起重傷害事故,原勞動人事部于1985年6月組織制定了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這個規(guī)程對起重機械的設計、制造、檢驗、報廢和安全使用與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了最基本的規(guī)定。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中規(guī)定,起重機械應配備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包括超載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極限位置限制、運行極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調整和顯示裝置、幅度指示器、聯鎖保護裝置、水平儀、防止臂后傾裝置、極限力矩限制裝置、緩沖器、夾軌鉗或錨定裝置、風速風級報警器、支腿回縮定位裝置、回轉定位裝置、登機信號按鈕、防傾翻安全鉤、檢修用吊籠、掃軌板和支承架、軌道端部止擋、導電滑線防護板、倒退報警裝置、暴露的活動零部件防護罩、電氣設備防雨罩等25種。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要求起重機械上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傳動性和控制性能準確可靠,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安全停車;電氣設備上應設置主隔離開關、緊急斷電開關、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零位保護、失磁保護、過電流保護、超速保護和接地保護等9種保護裝置。
起重機械的管理,主要指制造和使用兩個方面。起重機制造廠有一定的技術能力,保證產品技不低于行業(yè)通用的技術條件水平;自制和改造起重機,或非定點生產廠生產起重機,必須具有相當于起重機定點生產廠的技術水平,而且要有設計文件或改造方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生產。對產品質量不穩(wěn)定、出廠的產品經常造成事故的制造廠,有關部門應要求整頓,問題嚴重的應責令停產。
在用起重機械的管理,應由企業(yè)總工程師或廠礦長(經理)組織制定使用管理制度,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在用起重機械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配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使用的標準,主要有《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gb3811—83)、《通用橋式起重機技術條件》(jb1036-82)、《汽車起重機與輪胎起重機試驗規(guī)范》(gb6068-85)、《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85)、《建筑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及驗收規(guī)范》( gb5031—85)和《電梯技術條件》(jb816-74)等。
(二)起重機械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
為加強對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的管理,《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中對起重機司機的培訓、考核和發(fā)證工作做了規(guī)定。培訓由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單位進行,也可以由專業(yè)學校進行。培訓時間不少于6個月。培訓期滿后,由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單位進行考核,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須在實際操作的起重機上實習1~3個月,確認操作熟練者,由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核發(fā)本機工種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取得操作證的司機,由考核發(fā)證部門或其指定單位每兩年復審一次。
(三)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對起重機司機與其他作業(yè)人員的聯系作了規(guī)定,統(tǒng)一了各地區(qū)、各行業(yè)的指揮信號。該標準還明確規(guī)定了起重吊運指揮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能進行指揮。
第3篇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管理措施規(guī)范
總 則
一 為做好項目施工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劃塔式起重機和外用電梯的安全管理流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從源頭上杜絕大型設備傷害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身和大型設備運營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 本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
三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范圍:永和家園三期(ab組團)塔式起重機、外用人貨電梯、物料升降機及其他設備。
四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方案的行為,有權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安監(jiān)機構舉報。
第一章 設備安全管理領導組織及職責
為了項目大型設備的安全運行,成立建設工程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領導組。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科辦公室,辦公室設在__建設集團有限公司___項目部,設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及起重班組。
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成立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組。
組 長:安全負責人:___
副組長:分管設備安全員:___
組 員:項目安全員、各棟號長及機械臺班組長
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監(jiān)督項目管理機構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考核項目管理機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2.每半年組織一次項目內大型施工機械安全專項檢查,并組織一次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協(xié)調布置項目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工作。
3.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上報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事故情況,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 健全本項目的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工作保障體系,落實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大型施工機械日常管理技術臺帳,制定安全生產措施,保證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
5.建立大型施工機械臺帳,包括設備型號、到場數量、性能指標等,進行編號管理,并發(fā)放項目大型施工機械使用登記證,全面掌握施工現場大型機械使用狀況。
第二章 大型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要點
1.施工單位是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主體,各棟號應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日常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投入,對大型施工機械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2. 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以下稱為“設備專管員”)。設備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大型機械設備的法規(guī)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大型機械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大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guī)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
3. 施工單位必須指定設備作業(yè)人員成立班組長(或機長),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4.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大型機械設備日檢、月檢、年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 大型施工機械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6. 施工單位應當對大型施工機械的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崗位安全培訓合格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7.對塔式起重機和外用電梯以及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并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8.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應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大型機械操作及監(jiān)護人員作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施工作業(yè)人員有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大型施工機械拒絕指揮和冒險作業(yè),并向上級舉報。
10.施工單位應向大型施工機械施工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保護用品,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施工單位應在大型施工機械周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2.施工單位應合理選擇施工機械,保證施工需要和安全生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
13.施工單位在使用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要核查出租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14.施工單位應檢查設備制造單位的資質許可,同時檢查生產企業(yè)的首臺設備是否經過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過型式實驗,型式試驗是否合格。
第三章 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在永和家園三期施工項目進場的大型起重設備,應按照本管理辦法,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成立起重班,制定具體安全作業(yè)措施,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范圍及標準,加強檢查監(jiān)督與考核,確保本管理辦法得到認真貫徹落實。
一 起重機械檔案管理
進場的大型設備應建立起重機械檔案資料,資料內容包括:
a)設備出廠技術文件:設備備案登記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設備制造許可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書、使用維護說明及安裝技術文件和生產廠家資料;
b)設備安裝單位資質和施工專項方案及事故應急預案;c)基礎施工驗收資料;d)安裝(拆卸)合同和定期檢查合同;e)大型設備安全管理手冊及安拆使用管理大表;f)其他相關資料。
設備安裝的基礎資料應在基礎開挖前送資料室存檔,設備進場兩星期之前送資料室報驗廣廈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待所有資料備齊后送高新區(qū)安監(jiān)站進行安裝(或拆卸)告知。安拆告知后方可進行安裝或拆卸。首次安裝完成后應報送專業(yè)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報安監(jiān)部門登記使用。
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和試驗記錄要及時填寫,記錄準確真實,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檢查保養(yǎng)記錄要送資料室存檔。
二、消缺管理
每月30日前,各起重機械操作班組長必須將本月內所發(fā)生的起重機械缺陷及消缺情況向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專員和相關專業(yè)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員及時填寫《設備修理記錄》,也便于施工單位掌握缺陷情況。
檢查中所發(fā)現的缺陷即使已由班組消除了,亦應如實填入《設備維修記錄》中(由維修單位消除的缺陷也應記錄情況),對于本單位不能及時消除的缺陷,要及時向上級匯報,以保證缺陷及時得到消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影響起重作業(yè)安全的缺陷,在未消除前,該設備禁止使用。
a)對于不需要大修也能消除的缺陷,應立足于施工單位內消缺,對于施工單位無法消除的起重機械缺陷如涉及傳動機構電氣安全控制回路等,應以第一時間向安裝維修單位和起重機械管理員報告維修。
b)維修人員到位后,聯系單位應首先通知設備管理員,由設備管理員負責對維修人員資質進行審查,應符合如下要求:有地方部門頒發(fā)的修理起重機械安全認可證書,且不超過2年許可期限。
c) 設備管理員對審查資質符合要求后方可對起重機械進行檢修。檢修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由設備所屬班組負責,設備所屬班組應選派業(yè)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做監(jiān)督工作,班組對修前設備狀況;修理過程中所發(fā)現的問題和處理方法;修后的驗收情況做以詳細記錄,驗收工作結束后,整理成文字材料報施工單位資料室和設備管理員。
d) 檢修中所發(fā)現的問題必須更換零件才能解決時,設備所屬班組必須聯系設備所屬單位人員到場認定后方可更換。并做好記錄。
三 定期檢查、檢驗
起重機械所屬班組必須落實設備專責人,在設備上應有明顯標志,必須按照本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按要求做好記錄,禁止設備帶病運行。定期檢查包括:每年檢查項目、每月檢查項目和每日(使用前)檢查項目。
1、每年11月底前,設備使用單位必須組織一次對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參加人員除班組專責人、檢查單位人員外,還應通知安全科設備管理員和相關專業(yè)人員參加,檢查項目包括:
a) 起重機械檢查中的運行試驗可以采用空載試驗的方法,也可結合工作中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載荷試驗,但是進行載荷試驗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查、試驗合格,方可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變幅等機構性能檢查、試驗,一般載荷試驗每年進行一次;
b) 檢查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開口銷、螺栓等連接情況是否正常。軸承、齒輪等內部結構結合大修檢查;
c) 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做全面檢查;
d)設備經受9級以上大風后,在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e) 電氣設備有可靠的接地(零);卷揚機、鋼筋機械每半年由電工測定一次絕緣,絕緣電阻≥0.5mω,認真記錄絕緣測試數據,并以書面形式將測試情況報資料室和安全科。
2、每月在25日前完成月度檢查工作,檢查項目如下:
a) 起重機械工作性能正常;
b) 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制動器和電氣有無異常情況;
c) 吊鉤、籠體等有無損傷;
d) 鋼絲繩、滑輪組、等無損傷;
e) 配電線路、配電開關、控制器等無異常情況;
f) 頂升裝置的液壓系統(tǒng)是否漏泄,工作是否正常;
g) 卷揚機固定牢固,鋼絲繩與其它物體無明顯摩擦痕跡;
h) 停用1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也應做上述檢查。
3、每日(使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a)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等可靠;
b)鋼絲繩無斷股、磨損情況在允許范圍內,連接(固定)牢固;
c)警鈴、防護閉鎖好用;
d)卷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對正,離合器、制動器等可靠,無異常。
對于安全監(jiān)督檢驗部門在檢驗中發(fā)現點設備缺陷和問題,安全科以整改通知單形式發(fā)至相關維修單位,整改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人主抓,必須按時整改,對于無法整改的問題,相關維修單位必須說明沒有整改的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補救措施,并以書面形式報安全科,安全科將組織由整改單位、相關專業(yè)人員和領導參加的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對于不按時整改,且拖延不說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將給予考核,并限期整改。
四、使用管理
起重機械司機的要求
必須經過地方監(jiān)督部門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才允許從事相關的起重機械作業(yè)。
身體健康,視力、聽力良好,無影響工作的疾病。
在司機崗位的學習人員,只能在司機的監(jiān)護下操作。
從事設備重要部件的大修工作的司機,必須具有吊裝大件物體的工作經歷,且從事司機工作3年以上。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熟悉的知識有:
a) 所操作的起重機械的構造和工作原理及技術性能;b) 起重機械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本管理制度;c) 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d) 起重機械保養(yǎng)、維護的基本知識;e) 本起重機械電氣基本知識;f) 指揮信號。
5、起重機械操作的要求
a) 在合閘前應確認:起重機械上和周圍沒有人;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均在零位;電源或機械部分沒有禁止操作牌或上鎖等檢修安全措施,方可合閘。b) 工作前,必須按照本管理方法的相關部分進行認真檢查和試驗,如:制動器、各部位極限限制器、門閉鎖等安全裝置工作是否正常;操作開關、按鈕和及警鈴是否好用;吊鉤、鋼絲繩是否符合要求等。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對消除不了的缺陷要立即聯系有關人員處理,否則不準工作。 c) 設備啟動前,必須鳴鈴報警,避免吊物從工作人員上面經過,吊物經過工作面時,應以斷續(xù)等特定的鈴聲報警,以便下方人員及時避開。d) 操作時,嚴格按照指揮信號進行操作,沒有看清信號時,應核對后在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是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e) 工作中如果突然停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f) 禁止使吊物長時間懸在空中;吊物懸在空中時,司機禁止離開操作位置。g) 司機在對起重機械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時,必須拉開總電源,并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h) 作業(yè)中,嚴格遵守起重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不斜拉、斜吊;不吊無法估重的物體或沒有固定牢固的物體;不隨意解除安全保護裝置。i)設備在停止工作后,應切斷電源。j) 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做好防風措施。
6、起重作業(yè)安全工作要求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禁止操作:
a) 起重機械的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作業(yè)的缺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或離合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b) 被吊物體綁扎、吊掛不牢或不平衡有可能滑落;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c)被吊物體上站人或有附著物;d) 工作現場昏暗,無法看清作業(yè)現場、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
7、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a) 不得利用起重機械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b) 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或變幅機構的制動器;c) 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d) 所吊物體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的吊運;e) 對于沒有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械,當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5圈;f) 在變電所等具有高壓電氣設備或線路的場所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護,起重設備應在安全距離范圍內作業(yè),防止發(fā)生事故;
8、信號工的安全工作要求
a) 參與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學習,并組織考試,合格人員方可進入施工現場。b) 起重工作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是吊運工作負責人,應熟悉吊裝任務、安全技術措施和起重機械的性能,指揮人員應佩帶明顯標志。
c) 綁扎吊物應牢固,對于吊運不規(guī)則的物體時,應先調整好中心,并進行試吊無問題后,方可正式吊運,防止因被吊物體中心不穩(wěn)而引發(fā)事故。d) 采用鋼絲繩吊運物體時,應先確認被吊物體的重量,根據被吊物體的重量來選擇鋼絲繩,不得把鋼絲繩的安全系數算進起吊物體的拉力中。鋼絲繩應符合要求,不得存在斷股、結扣和壓扁等達到報廢要求的問題。采用雙頭插接的鋼絲繩扣時,鋼絲繩的插接長度必須符合標準,應為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最短不得小于300毫米。鋼絲繩采用卡扣綁扎或固定物體時,卡扣規(guī)格和使用的數量應符合鋼絲繩直徑要求,卡扣數量最少不得低于3個。e) 使用專用吊裝工具吊運物體前,必須對專業(yè)吊裝工具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沒有問題方可使用,用后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f) 多人進行吊運物體綁扎工作時,必須由一人進行綁扎工作的指揮,綁扎工作完成后,負責指揮的人員應對綁扎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吊運。
五 人員培訓
1、起重機械操作人員、信號工屬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地方監(jiān)督部門核發(fā)的上崗證才能上崗工作。2、各操作人員要利用安全教育培訓機會,有計劃、系統(tǒng)的對起重機械操作進行相關知識學習,使業(yè)務素質不斷提高。2、對于不參加各級組織的培訓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或考試不及格,補考仍然不及格,除按規(guī)定考核外,不得在本項目從事起重機械操作工作。
第五章 管理與控制
第一條 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必須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嚴格執(zhí)行現場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作業(yè)時現場必須有領工員、安全員、技術員、監(jiān)理員等有關人員把關。
第二條 施工現場安裝、拆卸大型施工機械時,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單位負責人、安質負責人、安全(設備)主管到場把關。
第三條 大型施工機械轉場時,要有“專項方案、專項檢測、專項見證、專項放行、專項檢查”。施工架子隊隊長、技術負責人、領工員、安全員、技術員及監(jiān)理必須現場把關。
第四條 大型施工機械臨近高壓線施工時,應嚴格按外電防護距離進行有效的安全防護。
第五條 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相應勞動保護用品。作業(yè)前應按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查,作業(yè)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不得酒后上崗或連續(xù)疲勞作業(yè),應當嚴格執(zhí)行相應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做好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第六條 強化大型施工機械安全過程控制,日常檢查應結合使用特點進行全面檢查。對起重設備主要檢查設備預防傾覆措施,防止限位、制動設備失靈以及重要的受力構件和鋼絲繩斷裂等措施的落實。
第七條 各施工管理方必須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按照規(guī)定的頻次做好日常檢查,并填寫“大型機械設備巡檢登記卡”。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對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工程、安質負責人檢查不少于2次,安全專業(yè)工程師檢查不少于5次。檢查應做好記錄備查。
2.每月配合監(jiān)理單位,會同設備檢查單位,安裝單位對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安裝單位檢查不少于2次,現場機械員每日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偘踩撠熑嗣吭陆M織召開分析會,及時協(xié)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3.項目管理機構領導對管內大型施工機械每季度組織一次現場全面檢查,工程、安質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遍。設備管理員每月巡查一遍。
4.設備操作班組應加強對大型施工機械的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八條 大型施工機械施工現場必須做到五“嚴禁”。
1.嚴禁使用沒有制造資質的企業(yè)生產的設備。
2.嚴禁使用沒有經過專業(yè)培訓的低素質人員進行大型機械操作。
3.嚴禁施工現場大型機械施工違章作業(yè)。
4.嚴禁大型機械帶故障作業(yè)。
5.嚴禁設備沒有經過專業(yè)部門檢驗合格擅自使用運行。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 非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操作起重機械,按違章處理,罰款150元;造成事故或設備損壞的,按責任者處罰,處罰數額按事故嚴重程度確定。
第二條 不按時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持證上崗培訓,情節(jié)嚴重給予100元處罰;考試不及格扣罰150元;補考仍然不及格除不得從事起重機械作業(yè)工作外,扣罰一個月獎金。
第三條 不認真執(zhí)行定期檢查制度,或弄虛作假者,扣罰100元;并扣責任班長50元。
第四條 操作人員工作前不認真檢查,沒有發(fā)現設備存在的缺陷,使設備“帶病”工作,扣罰當班司機150元;因此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責任者處罰,處罰數額按事故嚴重程度確定。
第五條 違反起重作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定,隨意解除聯鎖和安全保護裝置,扣罰責任人150元。
第4篇 老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范
1本文件中所稱老舊機械是指實際使用年限超過12年,但尚未達到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還仍在使用的起重機械。
2起重機械的報廢
起重機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1)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
(2)達到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或者報廢條件的。
3凡在工程現場使用的老舊起重機械,必須按以下程序進行整治:
3.1開展對老舊起重機械的專項檢測,其檢測內容:
(1)外觀檢查(結構變形、油漆爆裂、腐蝕程度、焊縫外觀、螺栓連接、主要零部件磨損情況等);
(2)形位公差測量(主要直線度、圓柱度、平行度、垂直度、傾斜度、同軸度、對稱度、位置度、圓跳動等);
(3)對臂架、橫梁、底架等重要結構主要受力焊縫進行焊縫探傷,并出具探傷報告和腐蝕測厚報告;
(4)空載性能測試(起升、降落、變幅、回轉、行走等測試。檢查各機構和操縱、控制系統(tǒng)是否有異常);
(5)額定負荷試驗和超負荷試驗,試驗過程中和試驗后重點檢查如整機結構、焊縫、螺栓、機構等;
(6)對本單位沒有能力檢測的內容,應當請權威機構核算和進行應力測試,作出鑒定結論。
3.2開展對老舊起重機的專項整治
根據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測結果進行安全技術經濟論證,對具有修復利用價值的制訂整改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1)對于局部鋼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不足的,可采取補強整改;
(2)對于多數機構和結構還有使用價值的,可采取大修或改造。
4老舊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要求:
(1)凡屬于本文件規(guī)定的老舊起重機械,雖已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但未經權威機構出具鑒定報告的,一律降低負荷至80%額定負荷以下使用。
(2)經過整治的老舊起重機必須進行額定負荷試驗和超負荷試驗,按整治結論要求使用。
(3)嚴格使用條件,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加大檢查頻次,對主要受力結構和受力焊縫采取必要的專人監(jiān)控措施。
(5)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第5篇 起重機械預防監(jiān)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項/工序/部位/活動
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拆和運行
潛在事故危險
傾覆倒塌/起重傷害
目標
防止傾覆倒塌/起重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術措施
1、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guī)程》zbj80012-89、《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t6067-1985、《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gb10055-1996、《高空作業(yè)車機械安全規(guī)則》jg5099-199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卷揚機安全規(guī)程》gb13329-91、《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1985、《鐵路工程基本作業(yè)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1-2009、《鐵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2-2009 、《鐵路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3-2009 、《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4-2009等法規(guī)規(guī)范,與相關方(起重機械安拆等單位)簽定安全協(xié)議,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組織落實、實施;
2、進行塔吊、施工電梯、龍門吊安裝拆除前,要制定安拆方案,審批后實施,安裝拆除作業(yè)要由具備資格的施工隊伍進行,并嚴格監(jiān)控,防止違章作業(yè),并按程序規(guī)范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按規(guī)定由特種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定期檢定;
4、起重工、信號工等操作人員要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確保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在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臨時解除未恢復之前不得運轉作業(yè);
6、合理選擇使用合格的起重索具和吊具,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維護規(guī)程,嚴禁拼裝設備和超負荷使用,因工程需要必須超負荷使用時,應經精確計算,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總工簽字,有關部門批準后并在有關部門監(jiān)護下,方可實施;
7、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標準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測,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實施單位
各架子隊、各施工班組
監(jiān)控部門
安質部、工程部、物設部
起止時間
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拆和運行全過程
第6篇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管理措施
1 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必須實行專業(yè)化管理,從事安裝與拆卸作業(yè)的單位必須取得相應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質,并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作業(yè)。
2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的專業(yè)單位應指定施工負責人、技術、安監(jiān)、檢驗及其他管理人員,并明確管理界限和責任。上述人員必須接受與起重機械相關的專業(yè)培訓,具備相應的能力和資格。
3 作業(yè)中的指揮、司機、司索、機械安裝工、電氣安裝工、焊工應配套齊全,必須取得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并按證件類別規(guī)定作業(yè)范圍,明確過程責任。
4 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中所用的機械設備、計量儀器、工具材料必須經檢查、檢測,并處于合格狀態(tài)。
5 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必須編制作業(yè)指導書,安裝與拆卸應分別編寫。作業(yè)指導書編制人員必須是起重機械專業(yè)工程師,并經安拆單位許可確認。
6 起重機械安拆作業(yè)指導書應經按施工企業(yè)有關制度中規(guī)定的權限審批。作業(yè)過程中施工方法及人員變更,應對變更部分重新編制和審批。
7 起重機械安裝前,施工項目部必須持有關資料到工程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辦理安裝告知書。
8 應由施工負責人主持,由技術人員對全體參與作業(yè)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要交清作業(yè)內容、作業(yè)流程、技術及質量控制要點、安全控制要點及責任分工。交底要針對不同的作業(yè)類別進行,并重點對危險點源及控制措施的交底。
9 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批準的作業(yè)指導書中的工序工藝流程、施工方法進行;組織分工明確,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安監(jiān)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離開作業(yè)現場。
10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專責人員應對關鍵工序進行指導把關;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對關鍵工序工藝過程進行旁站監(jiān)督。
11 安裝過程中要做好安裝記錄和過程檢驗記錄,上道工序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12 起重機械安裝后,安裝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的要求,對起重機械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合格,并出具自檢報告書。
13 起重機械自檢合格后,應向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
14 安拆作業(yè)完成后,起重機械安拆單位應進行后評價。從作業(yè)方案的科學性、交底的清楚性、組織分工及責任的明確性、執(zhí)行的全面性與合規(guī)性、危險點源辨識的準確性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人員技能和素質的滿足性等方面進行評價和總結。
15 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yè)指導書應按以下綱目要求編寫:(安裝和拆卸相同部分內容要求,本綱目沒有重復寫出,凡不同的內容均寫出安裝和拆卸不同的要求)
15.1 起重機械概況
(1)起重機械規(guī)格、型號、制造廠出廠日期、使用年限;
(2)本次使用的工況(如主、副臂長度、塔身高度、起吊高度、幅度及起重量等),作業(yè)用途、工作區(qū)域和輸電線路、構筑物、其它機械等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3)安裝位置;地基和基礎驗收情況;
(4)當地氣候特征及滿足該機械安裝、使用的氣候條件。
15.2 編制依據
(1)本機安裝使用說明書及有關圖紙;
(2)相關技術標準及規(guī)范(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標準等);
(3)相關法規(guī)(國家和行業(yè)的法規(guī)、條例、規(guī)定等)。
15.3 進度計劃
(1)安裝時間安排:開工準備時間(包括材料和工器具的準備;人員安排和簡單培訓、零部件維修和更換等),開工交底時間,關鍵工序節(jié)點時間,過程自檢時間,機動時間,整機安裝完成時間,負荷試驗和整機自檢時間,正規(guī)檢驗時間和交付使用時間等。
(2)拆卸時間安排:開工準備時間(包括材料和工器具準備、人員安排和簡單培訓),開工交底時間,關鍵工序節(jié)點時間,機動時間,零部件檢查匯總記錄時間,交接或交運時間等。
15.4 工程準備(編寫中可以列表)
(1)人員準備: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安監(jiān)人員、檢驗人員;指揮、司機、司索、機械安裝工、電氣安裝工、焊工、架子工、力工等。人員的姓名、管理人員職務、工人資格證作業(yè)類別、人數,明確工作內容和責任。(在編制和送審時無法確定人員姓名名單的,可暫不寫姓名,但作業(yè)前必須向審查部門提交實際參與作業(yè)人員名單,作為作業(yè)指導書的補充頁)
(2)機具準備:所用機械設備(如起重機、卷揚機、手動葫蘆、千斤頂、滑車、電焊機、貨車等);工器具(如榔頭、大錘、力矩扳手、套筒扳手、活動扳手、專用扳手、手鉗、鋼絲鉗、手槍鉆、手提砂輪、改錐、鋼鋸、鋼絲刷、電焊槍及火焊把等);索具(如繩卡、索環(huán)、扁擔梁、千斤繩、吊帶、麻繩和尼龍繩等);臨時附加設置(如支架、圍護欄等)。
上述機具應標明規(guī)格、型號、數量、工況、狀態(tài)或檢驗合格等。
(3)材料準備:道木、鉛絲、棉紗、砂紙、焊條、氧氣、乙炔、腳手管、腳手板等。標明規(guī)格、數量、狀態(tài)。
(4)測量儀器準備(根據所安拆起重機械的實際需要):經緯儀、水平儀、萬能表、電阻表、試電筆、卷尺、鋼板尺、角尺、游標卡尺、百分表、溫度計、轉速表、塞尺、細鋼絲、鉛錘等)。應標明規(guī)格、精度、數量、狀態(tài)、校驗日期。
(5)培訓準備:全體參與作業(yè)人員參加培訓;培訓內容為作業(yè)指導書編制依據中相關的重點內容和作業(yè)指導書中的內容;培訓時間、地點、參加人數、授課人等。
(6)零部件重量表(實際起吊重量)。
(7)高強度螺栓扭矩表(標明螺栓規(guī)格、尺寸、安拆部位、扭矩)。
15.5 工序工藝過程
(1)安裝工序工藝:按該機型起重機械說明書中安裝要求的作業(yè)順序編寫,一般工序工藝簡化敘述;關鍵工序工藝或不說明就很容易發(fā)生事故的工序工藝必須詳細編寫,使其真正起到指導作業(yè)的作用(如扳起式塔機的扳起過程;自升式塔機的液壓頂升加節(jié)和平衡過程;龍門起重機的吊裝支腿和吊裝橫梁的過程;特殊條件下的安裝過程等)。
安裝工序工藝的編寫中必須有質量技術標準,并能在安裝過程中量化檢驗;注明安全要點,在過程中加以控制。
(2)拆卸工序工藝:按該機型起重機械說明書中拆卸要求的作業(yè)順序編寫(為安裝的逆工序),一般工序工藝簡化敘述;關鍵工序工藝或不說明就很容易發(fā)生事故的工序工藝必須詳細編寫,使其真正起到指導作業(yè)的作用(如扳起式塔機的放倒過程;自升式塔機的液壓頂升減節(jié)和平衡過程;龍門起重機的拆除橫梁和拆除支腿的過程;特殊條件下的拆除過程等)。注明安全要點,在過程中加以控制。
15.6 安全措施
首先根據安全規(guī)程和說明書要求編寫一般性安全要求;然后根據實際作業(yè)過程,辨識每一作業(yè)工序工藝及作業(yè)場所中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和環(huán)境因素,分析出重大危險源和重大危險環(huán)境因素,并提出對應的控制措施。要求列出危險因素(或危險點)和危險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表。(建議使用lec法,應注意拆卸比安裝危險性更大)。
15.7 附圖與計算
在工藝中出現雙機抬吊、超負荷起吊、增設臨時支架、利用輔助卷揚機、架設攬風繩和地錨、大長件或異形件的吊點位置、特殊吊裝等,文字往往很難敘述清楚,需要圖式和必須校核計算等,不能省略,更不能只憑經驗和估計。
15.8 負荷試驗(安裝)與零部件檢查(拆卸)
安裝后的負荷試驗:負荷試驗可另行成文作為安裝作業(yè)指導書的附件。負荷試驗應提出試驗要求、注意事項和設計相應表格。內容包括空載試驗;額定載荷試驗;最大起重量試驗(如最大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和在最大額定起重量下的最大幅度);超載試驗(靜載125%,動載110%)等。并在各項試驗中檢查各機構運轉情況和主要結構、零部件、操縱等有無異常,并做出記錄。現場在實際試驗過程中,由于起重機的規(guī)格太大而無法找到相應吊重,也可根據將來現場實際最大吊重來做試驗;試驗數據要真實,不得不做試驗,更不能用計算數字來代替試驗數據。負荷試驗應執(zhí)行交底簽字。
拆卸后的零部件檢查:拆卸作業(yè)完成后應檢查各機構、結構和零部件的磨損、損壞及缺陷情況,做出記錄,作為拆卸作業(yè)指導書的附件,便于下次安裝前的維修或更換。
15.9 交底簽字頁
在安裝和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指導書必須進行交底,要求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須全員簽字,不得只有少數人簽字或代簽;為避免簽字混亂,難于核查,應管理人員、各工種分別設簽字欄。由于交底簽字是在作業(yè)指導書審查批準以后,所以交底簽字頁,全員簽字后可作為作業(yè)指導書的附件。
16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yè)指導書應審查以下要點:
16.1 編制依據一定要充分
(1)三方面主要依據要求,不能缺少某一方面;
(2)主要依據中的主要內容要與本機型相符。
16.2 人員相適應
(1)人員配備中,負責人和三種管理人員(技術、安監(jiān)、檢驗)不能有缺失;
(2)工種應齊全,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和特殊工種概念不混淆,不能全是司機或多數是司索等、工種和作業(yè)總人數適應作業(yè)需要;
(3)主要作業(yè)內容和安全責任比較明確,不能無分工、無責任。
16.3 必須有測量儀器
(1)安裝、拆卸應有測量儀器,尤其安裝不能堆“積木”,無測量儀器就無過程檢驗;
(2)測量儀器要基本滿足該機型質量檢驗需要。
16.4 工序工藝要正確。
工序不能顛倒,尤其分組施工必須先后交代清楚。
16.5 標準數據要清晰
安裝工藝中不能沒有質量標準和公差等量化數據(如高強度螺栓無扭矩、對角線無公差、垂直度無數據等)。
16.6 有必要圖示和計算
不得出現地錨無計算、大件吊裝無吊點、輔助吊機位置、方向、幅度不清楚、臨時設施、支架等強度和剛度憑估計等等。
16.7 危險點和安全措施要清楚
(1)不能只有一般安全要求,如上高空要帶安全帶、進現場要帶安全帽等簡單要求;
(2)危險點(源)辨識要清楚;
(3)安全措施要明確。
16.8 負荷試驗有要求
不能無負荷試驗要求或不切實際的試驗要求。
17 作業(yè)方案執(zhí)行中和執(zhí)行后的督查要點:
(1)作業(yè)前交底簽字時,施工項目部的機械管理人員和項目監(jiān)理人員應參加,并核實實際作業(yè)人員與審批作業(yè)指導書中申報人員數量、作業(yè)種類和持證情況是否相符;作業(yè)方案與輔助起重機、臨時設施是否與審批過的作業(yè)指導書相符。凡在實際作業(yè)中作業(yè)人員和作業(yè)方案發(fā)生變更和變化的,都應重新申報或補充作業(yè)指導書,并經過二次審批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前交底時,是否嚴格執(zhí)行審批后的作業(yè)指導書,是否執(zhí)行全員參加交底和全員簽字。
(3)安裝中有無過程檢驗和記錄。
(4)安裝、拆卸過程中有無臨時增加人員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無證(或證件不符、或證件無效)上崗。
(5)關鍵工序工藝和危險作業(yè)安全措施是否可行。
(6)負荷試驗是否真實、有效,負荷試驗報告數據是否與實際相符。
第7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樣的
起重吊運方面的法規(guī)是進行起重吊運管理和保證安全作業(yè)的依據。
現行的國家標準,主要有《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6720-86)、《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85)等。
(一)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為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管理,減少與防止起重傷害事故,原勞動人事部于1985年6月組織制定了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這個規(guī)程對起重機械的設計、制造、檢驗、報廢和安全使用與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了最基本的規(guī)定。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中規(guī)定,起重機械應配備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包括超載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極限位置限制、運行極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調整和顯示裝置、幅度指示器、聯鎖保護裝置、水平儀、防止臂后傾裝置、極限力矩限制裝置、緩沖器、夾軌鉗或錨定裝置、風速風級報警器、支腿回縮定位裝置、回轉定位裝置、登機信號按鈕、防傾翻安全鉤、檢修用吊籠、掃軌板和支承架、軌道端部止擋、導電滑線防護板、倒退報警裝置、暴露的活動零部件防護罩、電氣設備防雨罩等25種。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要求起重機械上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傳動性和控制性能準確可靠,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安全停車;
電氣設備上應設置主隔離開關、緊急斷電開關、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零位保護、失磁保護、過電流保護、超速保護和接地保護等9種保護裝置。
起重機械的管理,主要指制造和使用兩個方面。
起重機制造廠有一定的技術能力,保證產品技不低于行業(yè)通用的技術條件水平;
自制和改造起重機,或非定點生產廠生產起重機,必須具有相當于起重機定點生產廠的技術水平,而且要有設計文件或改造方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生產。
對產品質量不穩(wěn)定、出廠的產品經常造成事故的制造廠,有關部門應要求整頓,問題嚴重的應責令停產。
在用起重機械的管理,應由企業(yè)總工程師或廠礦長(經理)組織制定使用管理制度,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在用起重機械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配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使用的標準,主要有《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gb3811—83)、《通用橋式起重機技術條件》(jb1036-82)、《汽車起重機與輪胎起重機試驗規(guī)范》(gb6068-85)、《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85)、《建筑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及驗收規(guī)范》( gb5031—85)和《電梯技術條件》(jb816-74)等。
(二)起重機械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
為加強對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的管理,《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中對起重機司機的培訓、考核和發(fā)證工作做了規(guī)定。
培訓由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單位進行,也可以由專業(yè)學校進行。
培訓時間不少于6個月。
培訓期滿后,由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單位進行考核,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實際操作考核。
合格后,須在實際操作的起重機上實習1~3個月,確認操作熟練者,由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核發(fā)本機工種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取得操作證的司機,由考核發(fā)證部門或其指定單位每兩年復審一次。
(三)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對起重機司機與其他作業(yè)人員的聯系作了規(guī)定,統(tǒng)一了各地區(qū)、各行業(yè)的指揮信號。
該標準還明確規(guī)定了起重吊運指揮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能進行指揮。
第8篇 起重機械預防監(jiān)控管理措施模版
分部/分項/工序/部位/活動
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拆和運行
潛在事故危險
傾覆倒塌/起重傷害
目標
防止傾覆倒塌/起重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術措施
1、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guī)程》zbj80012-89、《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t6067-1985、《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gb10055-1996、《高空作業(yè)車機械安全規(guī)則》jg5099-199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卷揚機安全規(guī)程》gb13329-91、《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1985、《鐵路工程基本作業(yè)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1-2009、《鐵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2-2009 、《鐵路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3-2009 、《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4-2009等法規(guī)規(guī)范,與相關方(起重機械安拆等單位)簽定安全協(xié)議,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組織落實、實施;
2、進行塔吊、施工電梯、龍門吊安裝拆除前,要制定安拆方案,審批后實施,安裝拆除作業(yè)要由具備資格的施工隊伍進行,并嚴格監(jiān)控,防止違章作業(yè),并按程序規(guī)范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按規(guī)定由特種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定期檢定;
4、起重工、信號工等操作人員要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確保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在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臨時解除未恢復之前不得運轉作業(yè);
6、合理選擇使用合格的起重索具和吊具,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維護規(guī)程,嚴禁拼裝設備和超負荷使用,因工程需要必須超負荷使用時,應經精確計算,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總工簽字,有關部門批準后并在有關部門監(jiān)護下,方可實施;
7、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標準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測,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實施單位
各架子隊、各施工班組
監(jiān)控部門
安質部、工程部、物設部
起止時間
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拆和運行全過程
第9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
《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共有“健全起重機械管理機構與落實管理責任措施”等七項措施。
一、 總則
1.2適用于國家電網公司系統(tǒng)的電力建設施工企業(yè)和投資建設的電力工程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1.3分為大型起重機械和中小型起重設備。
大型起重機有:塔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橋式起重機、履帶起重機、汽車起重機、施工升降機、水電站門式起重機、纜繩起重機、輸變電用張牽設備等;
中小型起重設備有:簡易升降機、煙囪和水塔提升滑模裝置、吊藍、抱桿、機動絞磨、卷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千斤頂等。
二、健全起重機械管理機構與落實管理責任措施
1、(2.2)省公司基建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職責,共有4條,第(1)和(4)條應該做到了,但第(2)做沒有不知道,第(4)做了檢查,評價及考核應該沒有做。
2、(2.5)項目監(jiān)理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職責,共有9條,有3條基本沒有做,有2條只做了一半。
3、(2.8.1)施工企業(yè)本部必須設置機械管理部門,主要職責一共有17條,做到沒有,自己去核實。
4、(2.8.3)施工企業(yè)應設立起重機械專業(yè)單位(租賃公司),工地項目部和分包對等使用起重機械的單位,簡稱一般使用單位。起重機械專業(yè)單位和一般使用單位在本《重點措施》中統(tǒng)稱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他們有以下11項具體主要職責。
三、完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與記錄資料措施
1、(3.1)至少要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與使用”等10項內容。
2、(3.2)至少要具備(配備)“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10項規(guī)程、標準和措施。
3、(3.4)施工企業(yè)至少應有“起重機械臺賬”等以下10種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記錄資料,并保證其完整、齊全和準確。(真實)
其中,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又包括原始資料和動態(tài)資料兩部分。原始資料有購置合同等4類,動態(tài)資料有安裝報告等7項。都應完整、齊全、完好。
4、(3.7.4)起重機械安全檢查(評價)制度(包括外包、分包隊的安拆隊伍),應包括“檢查方式,如巡檢、月檢、專項檢查、旁站監(jiān)督和安全評價”等7項內容。
5、(3.8)施工項目部應收集和保存的起重機械管理資料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國家、行業(yè)和上級的有關起重機械的文件,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理》、《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等。
、、、、、、
共9項內容。
6、(3.9)輸變電工程項目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起重機械和主要機具進場安全確認登記制度等。、、、、、、
共7項。
7、(3.11)監(jiān)理項目部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理程序(或細則)至少要包括“起重機械和主要積聚進場安全確認登記監(jiān)理程序”等9種程序、細則和辦法。
8、(3.12)監(jiān)理項目部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理資料至少應包括“現場起重機械登記臺賬”等以下13種內容。
本占了9頁篇幅,可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與記錄資料的重要性。
四、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管理措施
1、(4.1)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必須實行專業(yè)化管理(持證、不超范圍)。
2、(4、3)作業(yè)人員應配齊,持證,明確過程責任。
3、(4.4)作業(yè)機具、設備、計量儀器必須經檢查、檢驗,并合格。
4、(4.5)(4.6)安裝與拆卸作業(yè)指導書應分別編寫,編寫人必須是起重機械專業(yè)工程師,并經安拆單位許可確認和經施工單位規(guī)定的權限審批(雙重)。
5、(4.7)起重機械安裝前,必須持有關資料到地方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辦理安裝告知書。
6、(4.8)安全技術交底(非常重要),首先是全體參與作業(yè)人員,其次是內容詳盡(交清作業(yè)內容、作業(yè)流程、技術質量控制點、安全控制要點以及責任分工要明確),交底要針對不同作業(yè)類別進行,并重點對危險源(點)和控制措施進行交底。
7、(4.10)項目部機械管理專責人員應對關鍵工序進行把關,監(jiān)理工程師對關鍵工序工藝過程進行旁站監(jiān)理。
8、(4.11)(4.12)(4.13)轉工序要檢驗;安裝完必須自檢,并出具自檢報告書;申請檢驗,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
9、(4.15)大型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作業(yè)指導書按以下綱目編寫。
(1)(4.15.1)起重機械概況;(2)(4.15.2)編制依據;(3)(4.15.3)進度計劃;(4)(4.15.4)工程準備;(5)(4.15.5)工序工藝過程;(6)(4.15.6)安全措施;(7)(4.15.7)附圖與計算;(8)(4.15.8)負荷試驗(安裝時)與零部件檢查(拆卸時);(9)(4.15.9)交懂簽字頁.
10、(4.16)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作業(yè)指導書審查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1)(4.16.1)編制依據一定要充分;(2)(4.16.2)人員應與工作相適應;(3)(4.16.3)必須有測量儀器;(4)(4.16.4)工序工藝一定要正確;(5)(4.16.5)標準數據一定要清晰;(6)(4.16.6)有必要的圖示和計算;(7)(4.16.7)危險點和安全措施一定要清楚;(8)(4.16.8)一定有負荷實驗要求。
五、外租和分包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1、(5.1)與出租和分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詳細寫明各自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和技術要求以及安裝、拆卸、起重作業(yè)的安全責任。
2、(5.2)(5.3)外租、自帶起重機械(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嚴禁租用或進場)及其作業(yè)人員,應按本《重點措施》對進場、安裝、使用、維修、檢查、拆卸全過程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3、(5.4)審查內容應包括“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等4項。
4、(5.5)有“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和“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起重機械不得租用或進入施工現場。
5、(5.6)(5.7)(5.8)(5.9)(5.10)(5.11)安裝、拆卸、檢查、管理與“措施四”相同。
六、老舊起重機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1、(6.1)使用年限達到12年,但尚未達到規(guī)定年限的起重機機械稱之為老舊起重機機械。
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報廢。
(1)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價值的;
(2)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3、(6.3.1)老舊起重機機械的專項檢查(共有6項)。
4、(6.4)老舊起重機機械的使用要求有“降負荷使用”和“加大檢查頻次”等。
第10篇 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1篇 外租和分包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企業(yè)與出租或分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要求和技術狀況要求及安拆、起重作業(yè)的安全責任等。
2施工企業(yè)對于外租起重機械和分包單位自帶起重機械及其作業(yè)人員,應按本文件有關要求,對于進場、安裝、拆卸、使用、維修、檢查等過程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出租單位或分包單位起重機械應納入施工企業(y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范圍。
3外租或分包單位自帶起重機械時,必須由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嚴格審查其相關資質。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機械,嚴禁租用或進場。
4審查內容:
(1)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登記手續(xù)、安全檢驗合格證;
(2)安裝單位應具備有效的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許可證書(原件);
(3)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有效資格證原件;
(4)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租用或帶入施工現場使用:
(1)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
(3)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6出租單位和分包單位承擔起重機安拆作業(yè)時,必須編制起重機安裝、拆卸作業(yè)指導書,經施工企業(yè)機械管理、施工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zhí)行。
7起重機安拆作業(yè)前,安拆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培訓,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對培訓交底過程進行監(jiān)督,對作業(yè)人員持證情況進行驗證。
8遵守施工項目部有關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服從施工項目部的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并定期向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匯報工作。
9施工項目部應將外租、分包單位的起重機械納入到本項目部的機械安全檢查中,并及時向出租和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起重機械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并監(jiān)督學習與貫徹執(zhí)行。
10 對于外租起重機械和分包單位的起重機械,由于其安全技術狀況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不能滿足安全要求,施工項目部應采取清退出場。對于其安裝、拆卸、維修和管理能力不足而達不到本規(guī)定的安全管理要求的,應委托本企業(yè)的起重機械專業(yè)單位按本辦法安全管理要求進行安全管理。
11 業(yè)主項目部和項目監(jiān)理應將外租起重機械和分包單位自帶起重機械納入到其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